10月13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10月13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记者 马建兵 摄
出席本次会议的组成人员62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伟中参加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韶春、段志强、郑宏范、丁绣峰、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万超岐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黄志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张韶春作的关于提请任职人员情况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欣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职名单,决定任命包钢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包钢同志代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林少春向包钢颁发了任命书。
10月13日,新任命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代理主席包钢向宪法宣誓。记者 韩卿立 摄
包钢向宪法庄严宣誓并作表态发言。包钢表示,一定矢志不渝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笃定前行,旗帜鲜明讲政治,实干担当促发展,用心用情惠民生,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一定依法依规尽职责,清正廉洁守底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自治区党委带领下,与政府系统的同志们一道,勠力同心、倾情奉献,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王伟中在讲话中指出,这次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调整,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深切关怀,对内蒙古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希望包钢同志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团结带领政府一班人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内蒙古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